“老年代步车”有望正规化管理

 6月17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《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条件》)的意见,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,一是对原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更新,二是增加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,包括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以及增加动力性、制动性、外廓尺寸、整备质量等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。这次对《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》的修改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,俗称的“老年代步车”也归属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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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微型低速电动车在市场上俗称“老年代步车”。这次征求意见的《技术条件》首次将这类车辆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门类,提出相关技术要求。《技术条件》标准明确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是指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、最高车速小于70km/h的纯电动乘用车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长度不大于3500mm、宽度不大于1500mm、高度不大于1700mm,整备质量不超过750kg。在速度方面要求,30分钟最高车速大于等于40km/h且小于70km/h。标准增加了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外廓尺寸、整车整备质量、超速限制等技术要求。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轮胎标准、限速装置、制动性能、稳定性能、碰撞安全等基本技术指标要求。此外,标准还对车辆尺寸、整备质量、碰撞后安全、制动性能、稳定性、动力性能、动力蓄电池等提出了具体指标。

 一直以来,微型低速电动车都游走在灰色地带。此次发布的《技术条件》中,增加了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,标准中提到,这类车辆具有低速化、小型化、轻量化等特点,产品质量良莠不齐,引发多起交通安全事故,部分产品不符合制动、车身强度、碰撞等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。据了解,《技术条件》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。

 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展,我国微型低速电动车产业近年来快速膨胀。根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已经有100家左右规模以上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,产能超过200万辆,主要分布在山东、河南、河北、江苏、福建等省份。新能源车的发展,正已各种方式普及扩张,作为基础配套设施之一的充电桩,与充电网络等配套一起迎来成长契机。继而,各大车企和充电设备制造企业又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机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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